本報近日報道的廣州個別地區出現“小販步行街”情況引起廣泛關註,但如何整治有關路段的亂擺賣現象,仍然是一道難題。
  記者再度回訪發現,個別“走鬼步行街”依然成行成市。在城管執法人員的“巡城”治理下,“走鬼”們除了更改“開市”時間外,還打起了“游擊戰”,一天“挪窩”三四處,原“走鬼步行街”周邊的橫街窄巷秒變“重災區”,附近居民出入小區甚至得側身避讓滾燙鍋爐、躡腳橫穿地攤。
  ■回訪
  老鄉之間“抱團作戰”
  上周以來,城管部門對“走鬼步行街”加強了整治,但記者18日、19日兩天回訪時發現,不少“走鬼”與城管玩起了“躲貓貓”。
  在解放北路桂花崗、梓元崗至廣州市中醫葯大學一帶,這裡的“步行街”長近1公里,曾經匯聚大大小小走鬼檔200多個。經過上周的執法整治後,記者發現現場有城管執法人員蹲點值守,但“走鬼”們卻重新聚集在馬路對面路段,幾十檔“走鬼”依舊烹制各種熟食燒烤。
  一位賣烤麵筋的“檔主”告訴記者,這次執法持續時間已經超過一周,路線也與之前不大相同,所以他們經常挪地方,“熟食攤子就一架車,東西哐啷一下捲起來就能跑,不難”。
  在桂花崗,不少走鬼檔都是三四個老鄉之間“抱團作戰”,他們錶面看來各有各的檔口,但實質上卻分工合作,有的專門“站哨”,有的負責“殿後”收拾戰場,有的則是招攬生意。“大家聚在一起不僅能帶旺人氣,而且相互間有個照應,生意能做長久。”從湖南來這裡擺賣“臭豆腐”的一位檔主說,這幾天為了“混口吃的”,他們一天跑三四個地方。
  城管人員蹲點執法
  逛慣天河城、正佳廣場商圈的都市麗人們這個周末突然有點“不習慣”了:原本摩肩接踵的天河南一路人行道變得寬敞了,沿街擺賣的地攤不見了。然而,從天河南一路往體育西橫街、六運小區方向走就會發現,100多檔“走鬼”散佈在六運小區的各條橫街窄巷中,星羅棋佈。
  幾條街之隔的天河南一路上,記者看到城管執法人員依舊時不時地“巡城”,有的索性就坐在中軸線的圍欄邊上蹲點執法,整條人行道整潔有序。到了晚上9點多,隨著執法人員的散去,走鬼檔陸續從這些橫街窄巷鑽出來,不到10點,整條天河南一路又“死灰復燃”。
  “城管多少人?我們多少檔?這和貓捉老鼠沒多大區別。”有“走鬼”對城管整治不以為然。而在離城區稍微偏一點的地鐵三號線夏滘站出口,執法隊伍前腳剛走,“走鬼”們又迅速推著小推車和貨物重新聚集在原地擺賣,密密麻麻,進出地鐵站的市民甚至無法舉步落腳。
  ■整治
  對嚴禁擺賣路段繼續實施執法
  16日,一場關於如何創新廣州城市管理的研討會在中山大學舉行。對近日廣州不少地區出現“走鬼步行街”情況,參加研討會的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主任兼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局長危偉漢稱,春節過後是出現此類場景的“旺季”。
  對於小販治理,危偉漢表示:“對於一般小販,我們尊重他的勞動,尊重他的創業夢想,但是嚴重違規的,甚至傷害政府工作人員的,政府肯定嚴厲打擊。”
  記者在桂花崗一帶、天河南一路等原“走鬼步行街”也看到,城管部門明顯加強了執法力度,執法人員不僅加密了“巡城”執法的頻率,而且在一些道路的中心地帶進行了守點執法。
  據瞭解,目前清查“走鬼步行街”的行動仍然在進行中,城管部門會繼續採取高壓態勢清查占道經營亂擺賣行為,對嚴禁擺賣路段會繼續實施執法,嚴防亂擺賣的出現。
  此外,廣州城管部門正和其他單位合作,創新城市管理機制。如針對地鐵口和地鐵通道的小販亂擺賣問題,按照廣州市軌道交通相關條例,屬於地鐵部門管理範疇。目前城管部門正和地鐵部門研究,成立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地鐵分局。
  ■縱深
  人海戰術重出江湖 整治呼喚法規護航
  19日,溫州城管在整治占道經營時與一名過路群眾發生衝突,再次將“城管與小販之間的關係”推上輿論峰口。
  面對占道亂擺賣,城管怎樣執法?“前腳走、後面擺”的“10分鐘”困局怎樣破解?一系列問題隨之引起廣泛關註。
  人海戰術難敵30萬“走鬼”
  連日來,記者觀察到,廣州城管執法人員並非“疏於管治”,而是“法力有限”:在威懾方面,多數路段的執法人員主要採取加大巡查力度和守點執法的方式,而在實施執法過程中,運用最多的是勸導和教育,即使是現場“斷正”,依法暫扣擺賣物品時,也有的小販敢於依據《物權法》與城管執法人員吵架,甚至抗法。只有在大行動整治增派人力時,面對多位執法人員,被現場截到的小販才“認栽”。
  在天河南一路,好幾位城管執法人員都坦承“嚴格的執法其實就是人海戰術”,“有時還得請工商、公安一起執法。”在“如何創新廣州城市管理的研討會”上,危偉漢也透露廣州流動小販人數已達30萬人,96%為廣州以外農村戶籍人口。
  “疏導點”難請小販“入室”
  面對懸殊的人力差距,是不是就意味著“城管執法只能一陣風”?記者一連兩周調查發現,“走鬼”中大部分農村戶籍人口存在就業困難問題,他們占道經營,往往出於謀生的選擇。於是,城管與小販之間“你來我走”、“你進我退”的博弈,往往成了執法與生存的矛盾。
  為了更人性化地處理流動小販帶來的問題,廣州早前採取設立“流動商販臨時擺賣疏導區”,對“走鬼”實施集中擺賣以此作為疏導之路,但一些擺賣區卻相繼被爆出成為一些人或者團體的斂財工具。此外,擺賣區的定位、租金等,也並未被流動小販們認可。
  在桂花崗,一位流動小販告訴記者,他們早幾年開始擺檔就是為了在人流密集的地方混口飯吃,後來大家聚在一起就成了“步行街”,生意越來越好,都不想走。“政府安排的疏導點,一來租金貴,二來人流不旺。”
  一些城管內部執法人員也坦承:“走鬼多的地方人肯定多,而政府能夠劃給‘走鬼’經營的,都在較為偏遠的地區。沒有人,‘走鬼’願意去嗎?”無計可施之下,城管部門也只能採取一輪又一輪的“人海戰術”。
  專家建議立法打破僵局
  在如何破解城管與小販間的博弈困局上,不少受訪市民提到了香港對“走鬼”的做法。在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下的小販事務隊擔負起管理“走鬼”的職責。香港對小攤小販實行持牌管理,如果沒有申請到牌照,就不能隨意在街邊擺攤設點,否則會受到小販事務隊的警告甚至檢控。對於拿到牌照的小販來說,也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在這種嚴格的管理模式下,香港大部分地方看不到隨意擺攤設點的小販,也很少出現因占道經營導致行人受阻、垃圾遍地的情況。
  最為突出的一點,香港“城管”只負責街頭執法,而沒有定罪權和處罰權。所有處罰程序必須經由法庭審查雙方提交的證據後才做出裁定。這樣一來,至少在判決前,“走鬼”與“城管”處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因此暴力的“抗法”或“執法”行為在香港都比較少見。
  香港經驗,廣州能否借鑒?對此,廣州市城管執法局相關人士曾表示,廣州有30萬流動商販,很難效仿香港對無牌證的小販發法院傳票。
  在“如何創新廣州城市管理的研討會”上,原廣州城管委黨委副書記楊昌海表示,目前工商、交通等部門都有自己一套的法規,這些法規存在邊界不清的問題,因此城管執法存在困難。城市管理執法做得好的地區都有共性,就是有一部好的法律和一個好的執法機制。
  廣州市社科院研究員彭澎也認為,要創新廣州城市管理,首先要出台城市管理法,對程序、權限要有頂層設計。此外,他還認為,相關的法規最好通過聽證會,讓小販、市民、城管和城市管理專家等共同參與。“根據這樣制定出來的法規去執法,城管才能獲得更多的民意支持。”
  ●南方日報記者 謝苗楓 實習生 陳之澤 伍美紅  (原標題:城市管理立法加強頂層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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