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阮占江 通訊員廖紅軍湖南省司法廳、財政廳近日印發《2014-2015年湖南省政府購買法律援助服務實施方案》,將於今年12月底開始在全省6個地級市,12個縣(市區)正式開展為期1年的政府購買法律援助服務試點工作。方案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購買、承接主體。二是明確購買服務內容。三是明確購買服務價格。《方案》規定:對於納入政府購買程序的法律援助服務事項,各級司法行政部門、法律援助機構應嚴格按照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湖南省法律援助條例》、司法部《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及省司法廳有關規定進行條件審查和監督管理。  (原標題:湖南出台政府購買法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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